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规定)

本文目录一览:

广州一个人可以买几辆车?

广州市地区一个人可登记一辆车。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住所地在本市;

2、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

3、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

1、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4、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累计3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第十六条 个人取得增量指标后,不得再次申请增量指标。

扩展资料: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被盗抢后需要重新购置中小客车的,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

2、书面承诺追回被盗抢车辆后,放弃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或者放弃已经取得的增量指标,或者在使用增量指标新购置的车辆和被追回车辆中择一封存出售或者报废,并承担全部费用。

根据前款规定出售或者报废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

广州车牌摇号能否摇号竞拍同时进行

可以同时申请,但配置结果不能同时。

依据: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变更增量指标配置方式的,需要重新申请。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期内,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增量指标配置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同时申请参加摇号和拍卖,但不能同时以两种方式取得配置指标。

竞拍成交后,同时申请摇号登记的,其摇号登记自动取消。摇号成功的,自动取消竞拍资格。

扩展资料:

广州车牌摇号条件:

1、申请须户籍或持效居住证满三(含)且连续五(含)广州缴纳社保险所税。

2、名下没有广州登记的客车。

3、持效机车驾驶证。

广州车牌摇号登陆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报名。

每月8号截止申请当月摇号资格,每月的25号发布审核通过的名单。每月的27号早上9点开始摇号,当天可以查询自己是否拿到牌照。

参考资料:人民网-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

广州车牌指标是什么意思?

广州车牌指标指的是在广州通过摇号或竞拍等方式,取得的可以在广州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指标。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条 中小客车指标分为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周转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指标包括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更新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用于更新后车辆办理登记的指标。

周转指标是指二手车企业在二手中小客车交易中,收购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时使用的指标。其他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直接申领的指标。

扩展资料: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应当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网站提出申请。需要到场签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预约到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指标管理机构因故需对申请方式进行调整的,应当提前3日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增量调控——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没有车可以摇号吗

广州地区,尚未购车,但有驾驶证可以摇号,摇到号的有效期是12个月。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两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12个月,周转指标有效期3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

扩展资料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指标不得借用、租赁、转让或继承。

第六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可以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节能车增量指标,可以用于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第六十八条单位和个人使用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产生的更新指标,可以用于原增量指标类型适用的中小客车办理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版权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4594853@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